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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Mar 19, 2024 3:32:26 GMT -5
权利不得受到监管规定的侵犯或限制。确定为了指定一名律师来担保 NNyA,必须进入创建登记处的法律规定的行政程序,而不允许与一个人信任的律师一起陈述,这是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 CN 第 16 条)。 孩子的最大利益不允许他自由选择担保他的律师,而成年人不仅可以选择律师,还可以随意更换担保人,或者选择多名担保人,这有什么道理吗?一名律师服务?赞助他? 在我看来,很明显,该条例不支持指定的强制性性质,也不是儿童和青少年合法赞助的唯一手段。 然而,这似乎是在我们正在讨论的案例中进行解释的,而不是孤立的。 作为一个高潮 我们的结论是,这一申请无非是因为贝莱斯的家长式视野在决定涉及司法程序的儿童和青少年时仍 阿塞拜疆电话号码列表 然保留着健康的活力。这是因为它们仍然被视为保护对象,而不是法律主体。 我们必须彻底消除儿童和青少年干预过程中大量存在的不一致现象,并最终修改范式。利用儿童的最大利益或获得有效司法保护的权利而不将其推断到现实世界,无非是对人口中非常弱势群体的权利的压制。 只有在印刷信件和抽象理由背后,未成年人能够得到正确的认识,即“有血有肉、他生活的人”(正如最高法院所主张的),才能使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发挥效力。 思考感受、体验情绪、欢笑、哭泣,日复一日地塑造他的身份和个性,他将用这些来面对他的余生” 9。鉴于关注和照顾严重不足,需要国家对其原籍家庭进行干预的儿童和/或青少年(NNA)会怎样?国家干预的指标包括过度拥挤、住房不合适、卫生条件不足、入学率和生存能力不足,以及以家庭法为首要,这些指标必须围绕儿童和青少年,以便处于可收养的国家状况,他们在哪些机构就读,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他们接受什么护理,他们的待遇如何,家庭和寄养家庭是什么? 内容[隐藏] 1 1. 制度化 1.1 1.1。概念 1.2 1.2。收容机构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影响 1.3 1.3。围绕制度化的新范式 1.4 1.4。国家的作用 1.5 1.5。与原生家庭分离的原因 2 2. 寄宿家庭 2.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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